Special Education

特教資源

法律保障每位有特殊需求的孩子,都能獲得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。

什麼是 IEP?

IEP(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,個別化教育計畫)是依據《特殊教育法》第 28 條,學校為每位經鑑定為特殊教育學生(含情緒行為障礙、社交焦慮等)量身設計的書面計畫。

內容通常包含:

  • 學生現況描述(學業、社會適應、情緒狀態)
  • 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
  • 所需的特教服務(資源班、輔導、語言治療等)
  • 評量調整(書面取代口試、延長作答時間、單獨應試)
  • 過渡輔導與家庭支持計畫

什麼是 ISP?

ISP(Individualized Service Program,個別化服務計畫)通常用於學前階段的特殊需求幼兒,或非學齡機構安置的個案,由跨專業團隊(教保員、治療師、社工)共同擬定。重點是 整體生活功能,而不只是課業。

IEP

國中小、高中|以教育目標為主

ISP

學前、機構|以生活與發展功能為主

申請流程(台灣)

  1. 觀察與紀錄。家長與導師蒐集孩子在不同情境的表現紀錄(影片、作業、行為觀察),至少 1–3 個月。
  2. 提出鑑定申請。向學校特教組(國中小)或輔導室提出,填寫「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(鑑輔會)」申請表。
  3. 專業評估。由心理師、語言治療師、精神科醫師等進行評估,必要時搭配兒童心智科診斷書。
  4. 鑑輔會審議。縣市鑑輔會召開會議,確認是否符合「情緒行為障礙」或其他特教身分。
  5. 擬定 IEP/ISP。學校於 1 個月內召開個案會議,邀請家長、導師、特教老師、相關專業人員共同擬定。
  6. 定期檢討。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 IEP 會議,依孩子進展調整目標與服務內容。

特殊生可申請的福利與服務

取得特教身分(如情緒行為障礙)後,依《特殊教育法》及《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》,可申請以下調整。實際項目以 IEP 會議與當年度考試簡章為準。

一、考試與評量調整

  • 延長考試時間:每節延長 20 分鐘(國中會考、學測、統測、分科測驗皆適用)。
  • 少人試場 / 單獨試場:申請 5–10 人小型試場或一人獨立試場,降低注視壓力。
  • 免口試 / 口試改筆試:英聽、口試項目可改以筆試或書面方式評量。
  • 提供安靜空間:避開大型試場的環境干擾。
  • 提早入場、座位調整:固定靠門或角落座位,減少視覺壓力。
  • 放大試題、報讀服務、輔具使用:依個別需求申請(例如書寫困難者可使用電腦作答)。
  • 校內段考調整:由 IEP 會議決議,包含獨立應試空間、延長作答、口試替代方式等。

二、課程與教學支持

  • 資源班抽離 / 入班服務:個別化指導與情緒輔導。
  • 學校輔導:輔導老師一對一晤談,建立安全關係。
  • 免上臺報告 / 替代評量:以錄影、書面、小組私下發表代替全班口頭報告。
  • 免點名朗讀:避免突發點名,可改為事先告知或舉手回應。
  • 作業與成績調整:口語表達分數的替代計分方式。

三、環境與人力支持

  • 固定座位、安全角落:減少突發座位變動造成的焦慮。
  • 同儕橋樑:安排熟悉同學擔任溝通協助。
  • 特教助理員:必要時申請陪同過渡(轉學、新學期、活動課)。
  • 非口語溝通工具:白板、手勢卡、平板、AAC 溝通 App 皆可列入 IEP。
  • 專業團隊:學校巡迴的語言治療、職能治療、心理治療資源。

四、升學與轉銜

  •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:獨立招生管道,可選填大學科系。
  • 免試入學優先就讀:高中職階段依特教身分加分或優先分發(依各區簡章)。
  • 大學特殊選才:部分校系開放特教生申請。
  • 轉銜輔導:升學前一年由原校與接收學校共同擬定轉銜計畫。

五、申請考試服務的時程

  1. 取得特教身分證明(鑑輔會核定通知書)或身心障礙證明、醫院診斷證明。
  2. 於各項考試簡章公告期間(通常考前 4–6 個月)填寫「考試服務申請表」。
  3. 檢附 IEP、診斷書、相關評估報告。
  4. 審查通過後,於考試通知單註明所核可的服務內容。

※ 國中會考、學測、統測、分科測驗皆有獨立的「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」窗口,請以該年度官方簡章為準。

家長常見問題

Q:申請特教身分會不會被貼標籤?

特教身分屬於個人隱私,學校有保密義務。比起標籤,沒有支持下的失敗經驗,對孩子傷害更大。

Q:選緘可以申請哪一類特教身分?

通常以「情緒行為障礙(情障)」鑑定。部分縣市也接受以焦慮症診斷為依據。

Q:學校拒絕申請怎麼辦?

可直接向縣市政府教育局特教科申訴,或聯繫各縣市「特殊教育諮詢專線」。